哪些行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

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出售股权; 2.公司回购股权; 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6.以股权抵偿债务; 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第一条规定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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