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测浓度和折算浓度如何使用?

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和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中同一污染物既有实测浓度,又有折算浓度,两种不同的数据应该如何使用呢?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中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浓度和排放量的计算章节有关规定,计算颗粒物或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量时,应当采用实测浓度乘以烟气排放量。 而当判断某种大气污染物是否超标、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税税收减免条件时,则需要将实测浓度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后,与标准进行比较,即应使用折算浓度计算比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3号) 3.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热点问答 重点行业环境保护税宣传手册 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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