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已开具红字信息表但还未开具红字发票,是否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直接开具?

不可以。红字信息表和红字确认单未实现互相转换,对校验通过的红字信息表仍需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红字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免费领取问答券
关注公众号,免费领取问答券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