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不足30万,做账时,按3%计提还是1%计提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开票时,税率显示1%,所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入账时按1%来确认增值税。 30万以下免税时,减免部分的增值税:(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中关于减免增值税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将免税部分计入“其他收益”。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将免税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1.《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 2.《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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