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拍方式取得不动产,由买方承担的佣金、契税和印花税,都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法拍佣金和契税属于相关税费范畴,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印花税是否计入存在两种观点: 观点一: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理由:签订购置固定资产合同需要征收印花税,不签订合同就不会产生,所以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需要计入成本。 观点二:不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理由: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为一次性计交的税,即发生应税行为时一次性缴纳。合同书立后不论后续执行情况如何,已发生纳税义务,因此不是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必要支出,计入税金及附加。 实务中,可根据印花税金额大小,结合重要性原则,判断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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