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取得利息专票能作为进项抵扣吗?

不可以。依据财税〔2016〕36号可知,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而纳税人取得“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您公司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取得的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体现的是“金融服务”或“贷款服务”,此时不能抵扣进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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