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发票时,为什么税务局有时征收个税,有时不征个税?

这与自然人所得性质有关,也就是与业务内容有关。 (1)有些税务局明确规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随征个人所得税”,因为这些所得适用税率不确定,最后会并入综合所得进行个税汇算清缴,所以由付款单位(受票方)申报个税。 (2)税率确定或核定的业务,代开发票环节税务局随证个人所得税,比如财产租赁所得,核定征收个税的经营所得等。 具体执行各地税务局可能会存在差异。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申请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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