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在享受小规模纳税人30万以下减免时,关于销售额的口径包括免税销售额吗?

包括。关于销售额执行口径是“合计销售额”,以所有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其中包含免税销售收入。比如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存在兼营行为:某季度提供符合免税条件的软件开发服务20万(免税普票)和销售计算机硬件15万(不含税金额,且是普票)。此时按照合计销售额35万,高于30万,不能享受30万以下减免政策,其中15万要按照开票税率1%缴纳增值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第一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第二条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疫情防控税费政策及解答”:“我公司属于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2月份销售额合计超过了10万元,但是其中5万元销售额归属于适用免税政策的生活服务业务。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解答“月销售额包含免税销售收入。你公司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5万元收入可以按照8号公告的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但由于你公司2月份销售额合计超过了10万元,其余收入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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