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财务会计报表中“利润表”数据列项目的填报口径如何理解?

(1)采用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报表中的“本月(本季)数”为本月(本季)实际发生数,“本年累计数”为年初至本期期末的累计数; (2)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表的“本期数”指年初至本期期末累计数,“上期数”指上年同期累计数。 备注:以上为大部分税务局认可的口径且是公开书面答复。但电话咨询部分地区税务局给出不同回复,认为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利润表的“本期数”指当期期初至本期期末累计数比如2季度报表应是4-6月累计数,但此为电话咨询目前没有找到各地公开的书面答复,仅供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纳税人学堂《财务报表报送常见问题解答(一)》第7点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财务报表填报口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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