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以前称作“外经证”)存在期限限制吗?

存在期限。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按跨区域经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有效期限。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时有一栏“合同有效期限”为必填项,如果合同延期需要办理延期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第一条第(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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