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的债务只限公司财产承担吗?

一人有限公司的属性依然是“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所以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一人有限公司有其特殊性,“一人”很容易“一家之言”,公司与个人财产很容易“混同”,公司财产难以证明“独立”性时,此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一人有限公司的财产要与股东的财产分开来核算,不然个人财产会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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