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转让所购商品房取得的人民币资金如何汇出?

境内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转让所购境内商品房取得的人民币资金,经商品房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审核确认以下文件后,方可购汇汇出:    (一)购汇申请书; (二)商品房转让合同; (三)房屋权属转让的完税证明文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 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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