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支付银行贷款逾期的罚息,能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作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前款规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综上,企业支付银行贷款逾期的罚息,不属于不得扣除的范围,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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