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的“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等于“利润总额”吗?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利润总额”之间没有计算关系,只是暂时的统计一下数据。 即: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不需要等于“利润总额”。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只需要按照会计核算的数据如实填报就行,因为期间费用、营业外收入与支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都是没有栏目填写的。 而且预缴申报时,预缴税金的计算主要也是依据企业会计核算的“利润总额”,对于没有取得发票等都是不需要做纳税调整,只有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在季度预缴申报时享受,企业如果选择季度预缴享受的可调减。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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