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法下按月申报缴纳增值税,如何进行增值税相关账务处理?

1.购进原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销售产品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第二次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用于集体福利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第三次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当期尚未勾选认证发票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若后期认证通过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5.计算结转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如果出现当月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6.次月缴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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