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收到采购部交来的商品入库单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元件商品已验收入库,货款已于1月13日预付部分,余款尚欠,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专票可以抵扣): 1月13日,预付部分货款 借:预付账款-某公司 贷:银行存款 1月18日验收入库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某公司 借:应付账款-某公司 贷:预付账款-某公司 小规模纳税人(专票不可以抵扣): 1月13日,预付部分货款 借:预付账款-某公司 贷:银行存款 1月18日验收入库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某公司 借:应付账款-某公司 贷:预付账款-某公司 注: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也能取得专票,但是不可以抵扣。所以一般不建议取得专票
1、《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财会〔2011〕17号) 2、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3、《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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