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行政单位或者差额的事业单位取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如何进行会计账务处理,是否还应上缴国库?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应计入其他收入,按照应收或者实际收到的金额,在财务会计下,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在预算会计下,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贷记“其他预算收入”科目。 提示: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指单位干部职工的工资全部由财政承担,纳入地方预算。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指的是工资由财政承担一部分,其余的由单位自己承担。
财政部互动交流 留言编号:6342-3665645答复单位:[会计司]回复时间:[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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