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税务局为支持打好发展“六仗”,促进对外开放的税费政策措施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支持打好发展“六仗”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向好若干税费政策措施>的通知》(湘税发〔2023〕13号)第四条规定:


(十五)促进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对有关现代服务业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或者免征增值税政策。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同一笔合同需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十六)鼓励外商投资。对境外投资者从湖南企业分得的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的利润,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十七)发展外贸新业态。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相关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八)加快出口退税办理速度。将全省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由国家规定的6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十九)增强外向型企业关联交易税收确定性。将符合简易程序条件的单边预约定价安排谈签和执行,由6个阶段压减为3个,将协商签署办结时限缩短至6个月内。


(二十)助力湘企“走出去”。对“走出去”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推送投资目的地国家(地区)税收政策,提供跨境税收风险防控辅导。聚焦助力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建设,高效解决湘企在非投资涉税争议。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支持打好发展“六仗” 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向好若干税费政策措施》的通知》(湘税发〔2023〕13号)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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