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销售了一批货物,进项发票不够抵扣销项税,能有什么办法少交税?

增值税顾名思义就增值额缴纳税款,也就是说销货的购销差越大即毛利越大,增值税越高。同时作为一般纳税人,销项与进项是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严格控制的,这样的监管除了政策优惠很难有变通的空间。下面提供2个思路: (1)现在公司一般纳税人身份不变的情况下,看看公司的业务是否适用优惠政策,比如:农产品计算扣除进项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建安类或服务等特殊业务适用简易计税; (2)成立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承接业务,适用小微企业政策。对于一些毛利较高的行业,小规模纳税人是有利选择。但是此方法需要与客户沟通即你的客户愿意接受普票。 注意:税收策划都是事前,如果你们公司货物已经销售,业务已经完结,那么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此时再调整业务模式为时已晚,如果强硬作形式改变或虚构进项会有风险,不建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七条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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