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统借统还中,我们集团向银行借款1个亿,贷款利率5%,我们把这1个亿借给子公司使用,按照6%收取的利息,请问集团利息收入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

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 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如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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