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期资料主体文档的提供方式是什么?

风险点:为优化税收环境,简化办税程序,减轻纳税人负担,主体文档的提供方式可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但实务中企业容易错误理解相关规定。 同期资料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一般应提供给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而对于依照规定需要准备主体文档的企业集团,如果集团内企业分属(我国)两个以上税务机关管辖,可以选择任一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主动提供主体文档。集团内其他企业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主体文档时,在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集团主动提供主体文档情况后,可免于提供。但要注意,这里所称的“主动提供”是指在税务机关实施特别纳税调查前企业提供主体文档的情形。如果集团内一家企业被税务机关实施特别纳税调查并已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主体文档,集团内其他企业不能免于提供主体文档,但集团仍然可以选择其他任一企业适用上述规定。 至于由谁来提交主体文档,目前并没有特别限制。可以由集团最终控股企业自己提交,也可授权中国境内子公司或者中介机构提交。
1.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热点问答 2023-04-11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
免费领取问答券
关注公众号,免费领取问答券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