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中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怎么计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具体计算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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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资产总额指标也是用同样的方法来计算。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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