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享受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后,企业在10月份预缴时还能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吗?

7号公告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至100%,加大税收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企业可在预缴申报时根据盈亏、核算和金额情况自主选择是否享受该政策,未选择的企业也可在汇算清缴时享受。

继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后,7号公告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提高到100%,进一步加大了税收支持科技创新的优惠力度。 根据现行规定,企业每年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根据其盈亏情况、研发费用核算情况、研发费用金额大小等因素,自主选择是否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在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在办理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即问即答》 2023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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