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
政策

我公司是一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如何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企业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实际发生额100%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则按成本200%税前摊销。你公司2023年度研发费用可适用该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你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照上述规定,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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