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
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为业主缴纳的保险和公积金能否在计算经营所得时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其业主缴纳的五项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可扣除。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倍为计算基数,扣除不超过该基数5%的部分,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个体工商户为其业主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二十二条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