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号公告发布前,我公司已向客户开具的3%专票在后期申报纳税时能按1%吗?是否必须追回?

依据税务局公布的解读文件《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第四条,您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但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抵扣功能,您已向购买方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予以作废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方可就此笔业务适用减征增值税政策。否则,需要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税销售收入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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