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号公告发布前,在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并按3%缴纳税款了,需要追回3%的发票吗?多交的税款怎么办?

依据税务局公布的解读文件《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第三条,2023年1号公告发布前已代开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无需追回,可以按文件规定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多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予以退还。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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