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办理过户时,本年度车船税已缴纳,是否可申请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已修订。参见:《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9年3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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