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果2022年8月拟提交申请,请问前3个年度的同期资料涵盖哪些年度?

在企业申请适用简易程序前,设置提供同期资料条款的目的,主要是为鼓励企业主动遵从,对于遵从程度高的企业,提高其获取税收确定性的便利。企业如果2022年8月拟提交申请,则2022年度为拟提交申请所属年度,应在申请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同期资料,获取申请适用简易程序的资格。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边预约定价安排适用简易程序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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