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
企业所得税

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利润有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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