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房地产开发企业处置利用地下人防设施建造的车库,需要预征土地增值税吗?

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处置利用地下人防设施建造的车库(位)等设施取得的收入,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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