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跨省提供临时建筑服务,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吗?

根据规定,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纳税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实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因此,企业如果跨省临时提供建筑服务,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第一条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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