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预收款,但是货尚未生产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不需要。


根据规定,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企业收到预收款时,货物未发出,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备注: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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