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出差在第三方平台购买机票,取得“经纪代理服务*机票款”的电子普通发票能否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电子普通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但是第三方平台开出的发票是经纪代理服务而并非旅客运输服务,所以认为不能按照旅客运输服务抵扣进项税额,公司可以凭取得的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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