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酒店以酒店式公寓形式对外提供长(短)租,不提供配套服务,S酒店因此取得租金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规定,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


S酒店以公寓形式对外出租,不提供配套服务,应按照“现代服务-租赁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9%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六项第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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