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务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账务有哪些特殊会计科目,如何使用?

合伙企业会计制度有特殊性,其账务主要设置“合伙人资本”、“合伙人提款”、“合伙人损益”等一级核算科目,不设置“企业所得税”和“资本公积”科目。合伙企业实现的利润应分给合伙人,期末将收入和费用等转入“合伙人损益”科目,余额按协议转入“合伙人资本”科目。合伙人提款是“合伙人资本”的备抵账户,用于核算合伙人提取的资产和支出,期末余额结转至“合伙人资本”科目。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包括有限制合伙企业)应执行《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制订合伙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特定会计科目: 合伙企业与一般公司不同,有其特殊性,符合其自身特性的会计主要有:“合伙人资本”、“合伙人提款”、“合伙人损益”科目,且以上科目均为一级核算科目。 合伙企业不设置“企业所得税”科目。我国合伙企业为非纳税主体,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合伙企业无需进行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其余科目与一般企业一样。 1.合伙企业一般不设置“资本公积”科目,由投入资本引起的各种资产增值可直接记入“合伙人资本”科目。合伙企业实现的利润应通过提款或追加投资方式全部分给合伙人。 2.“合伙人资本”科目:与一般企业的实收资本和股本不一样。 除了核算各合伙人的原始投资额、追加投资额及减少投资额外,还要核算合伙企业因对外投资和生产经营而形成的净收益的增加或净损失的减少。 3.“合伙人损益"科目 合伙企业一般不设置“本年利润”账户,一般设置“合伙人损益”账户,该账户相当于公司制企业的“本年利润”账户。 期末企业的收入和费用等转入合伙人损益科目,并将该账户的余额按协议约定的比例转入各合伙人的“合伙人资本”科目。 4.“合伙人提款”科目 该科目为“合伙人资本”账户的备抵账户,用于核算合伙人当期从合伙企业提取的资产和从合伙企业中提出用于个人花费的支出。一般核算合伙人参加净收益分配提款或视为合伙人工资的提款,期末将该科目余额结转至“合伙人资本”科目。应按不同合伙人分设明细账进行核算。借方核算合伙人提款的金额,贷方核算期末转至“合伙人资本”的金额。

《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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