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易物
会计分录

以物易物会计分录怎么做?

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应注意的是,在以物易物活动中,应分别开具合法的发票,如果收到的货物不能取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发票的,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借: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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