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应如何进行成本归集?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根据能否区分负担对象等情况,有不同的归集方法,具体如下: 1、能够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成本项目,即借记“开发成本--某成本对象--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先对其支出进行归集,待分配时再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收益对象。即借记“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待分摊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待分配时,再按一定的分配方法将其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成本项目,即借记“开发成本--某成本对象--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科目,贷记“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待分摊成本”科目。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2013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