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可以按照0.5%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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