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适用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如何进行退税申报?

研发机构申报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时,需提交《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采购国产设备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等资料。可办理的退税额,为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上述增值税发票的具体要求:

  1.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已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为“用于出口退税”。

  2.增值税普通发票。为开具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不得申报退税;已用于退税的,不得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需要强调的是,由于目前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已全面上线,因此,《办法》明确,上述允许办理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已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为“用于出口退税”。

注:研发机构申报退税时,应使用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明确的《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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