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通过福利院资助助养的孩子,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的扣除?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如纳税人与所助养的孩子不构成上述关系的,不能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个人进行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可以限额扣除,特殊情况下,个人进行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综上,通过福利院资助助养孩子,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的扣除。但符合相关规定其捐赠额可以按规定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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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2-23及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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