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实施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发生股权等权益性投资的,企业什么时间内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自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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