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投资的固定资产没有发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何处理?

法人股东,可以自行开具发票;自然人股东,可以在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只要在汇算清缴结束前(次年5月31日)取得发票,依然是可以按规定在汇算清缴时税前扣除。因此,如果现在已经发现股东投资的固定资产没有发票,可以及时要求股东去补开发票,避免影响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如果截止汇算清缴结束时,依然没有取得发票的,该固定资产在纳税年度内的折旧就不得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增。如果是在5年内取得发票的,可以依法进行追补扣除该固定资产的折旧。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六、九、十七条的规定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