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购进一栋房产,将房产1楼的部分房屋用作食堂及员工休息室,其他房间均作为办公室及会议室,那么购进此房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全额抵扣?食堂及更衣室属于职工福利用房是否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该房产进项税可以全额抵扣,无需就员工福利用房做进项税转出。
根据规定,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此处强调“专用”。


所以纳税人购进兼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除外)、不动产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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