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如何确定契税计税基础?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税务机关依法核定计税价格,应参照市场价格,采用房地产价格评估等方法合理确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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