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向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公司出租住房,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可以享受4%房产税优惠税率,请问,我如何办理房产税减免税申报?需要提供什么证明资料?


1、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规定在当地规定的房产税征期内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进行减免税申报,填写《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2、 不需要提供证明资料,但《财政部 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规定,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房屋租赁合同、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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