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下,煤炭装卸、堆存煤粉尘大气污染物月应纳税额如何计算?(以安徽省规定为例)

煤炭装卸、堆存煤粉尘大气污染物月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月应纳税额=月排放量÷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具体适用税额
煤炭装卸月排放量=煤炭装卸煤粉尘排污系数×月装卸数量(吨)
煤炭堆存月排放量=煤炭堆存煤粉尘排污系数×月堆存数量(吨)÷12


煤炭装卸、堆存煤粉尘排污系数由设区的省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税务部门按照《煤炭装卸和堆存煤粉尘排污系数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2号附件2)确定具体适用的排污系数,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和省税务局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筑施工和煤炭装卸堆存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2号)第四条

免费领取问答券
关注公众号,免费领取问答券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