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确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的纳税主体、计税依据?

1.纳税主体:

(1)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

(2)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2.计税基础: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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