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有几种?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有两种: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具体规定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第十四条:税务机关对建账户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建账初期,也可以采用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税款。”“第十五条:依照本办法规定应当设置账簿的个体工商户,具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三、《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第三十五条“(二)健全和完善核定征收工作,对账证不全、无法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按规定实行核定征收,并根据纳税人经营情况及时进行定额调整。”

1、《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3、《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第三十五条

关注公众号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