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损失已申报并税前扣除,后期又收回,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其收回部分应当作为收入计入收回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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